2022 年, 某上市公司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一是在不满足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条件的情况下, 对公司两个项目提前确认年度投资收益, 导致 2022 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 1559. 18 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78. 85%; 二是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对某债务重组事项未保持应有的审慎,高估资产收益,导致 2022 年虚增利润总额79 2. 98 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40. 10 %。上述事项导致该上市 公司 2022 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 2352. 16 万元,占 2022 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 1977. 44 万元的 118. 95 %。更正上述会计差错后,该公司2022 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2024 年 10 月,陕西证监局对该公司及 3 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40 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